1.我校今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
2019年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220名,比去年增加100名。其中:浙江省115名(比去年增加65名);江苏省15名(新增);安徽省40名(比去年增加20名);江西省20名;河南10名;湖南20名。
招生专业2个、兵种2个:轮机工程技术(海军);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联勤保障,简称“联保”)。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有关省份的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定向培养士官的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并授予相应军衔,其中高职(专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后授予中士军衔。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
3.学生入伍后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
定向士官学生军龄从入学后第三年的12月1日开始计算,入伍后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所有学费全部返还(政策补偿)。
4.定向士官学生的培养方式
招收部队和学校联合培养,在校期间按录取专业单独编班学习,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宿舍按军营文化打造,统一为士官学生配置士官制服和公寓床上用品。学制3年,前2.5学年在我校学习,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凡政审、体检和学业考核合格全部进入海军或联勤保障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入伍学习。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取得大专学历)。毕业时不返回学校,由学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返回原学校,由学校按照同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毕业、就业等相关手续。
5.定向培养士官如何办理入伍手续
定向士官学生完成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由兵役机关办理士官入伍手续。海军、联保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定向培养士官”学生统一接入部队。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开始计算,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30日前完成。定向士官学生入伍后,后0.5学年由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有关工作纳入大单位年度军事训练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6.“定向培养士官”与“一般直招士官”区别
“一般直招士官”是指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即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现役。“定向培养士官”就是以部队和地方高校“联培联训”的模式,为部队培养高素质新型士官人才。
总参谋部、教育部从2012年起面向全国7省11所地方高校开展“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经过几年的试点探索,定向培养士官的地方高校不断拓展,培养的兵种类别由原来的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发展到现在的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武警部队、公安现役部队等。
7.“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的区别
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目前部队面向高校毕业生既招收士官,也招收义务兵,这是两个不同兵役性质的士兵系列。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简称“直招士官”),招收对象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未婚,所学专业与部队需求专业相同。
8.“直招士官”退役后如何安置
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接收。
9.“定向士官”学生入伍后岗位安置
定向士官学生入伍后进行新兵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岗前专业培训主要进行与所从事专业技能相关的适应性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专业对口、招用一致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
10.什么士官长
士官长是士兵代言人,军官好帮手。当前,士官长的基本定位就是当好军官助手,当好士兵群体的“代言人”,当好基础训练的“总教头”,当好基层部队的“管理者”。
连士官长从班长或担任相当于班长职务的士官中选拔,任期内表现优异的,可推选为营士官长,直至旅士官长。“士官长”享受相应级别军官的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一些士官长认为:“士官长制度让我看到了新的出路和希望,相当于第二次提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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