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8日至10月31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同时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二条 凡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高中段教育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于2019年11月3日9:00―12:00到杭州校区图书馆学生办事中心进行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140元/生)等手续,报考资格合格考生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第十三条 测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基本素养和职业适应能力。
测试项目主要测试内容分值(分)笔试职业基本素养40面试职业适应能力60
第十四条 笔试测试时间为2019年11月3日13:00-14:00。面试测试时间为2019年11月3日14:30-17:00。
第十五条 根据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招生计划的100%确定录取名单。
当某专业录取低分出现考生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笔试成绩得分较高者。若笔试、面试测试成绩均相同,则请示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处理。
如我校一志愿专业招生计划有缺额,对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将其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于二志愿或院校服从志愿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我校认可第一志愿院校的考生考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缺额计划的100%确定录取名单。若出现同分,则请示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处理。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1-82606927。
第十八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36号令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九条 本方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条 本方案由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9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网上报名与志愿填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