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报名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幼儿园在职教师,2019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详细报考条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93号)精神执行。2019年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第十二条报名程序与时间安排。
报名信息网上输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时,一并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2个学校志愿和服从学校调剂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四条现场确认。
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到我校办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复核确认、资格审查、缴费、摄像等手续。未经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不得参加考试。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现场确认要求如下:
时间:11月3日8:30~11:30
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崇德楼一楼2120办公室
材料递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
(2)交验考生本人高中段教育毕业证原件(或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
(3)递交本人一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和报考专业名称)。
(4)诚信考试承诺书,此表须考生本人签字。
(5)现场缴纳报名费140元/人。
第十五条测试时间:11月3日13:30-16:00,测试地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测试形式:个人面试,满分100分,测试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的职业基本素质和职业适应能力。
第十六条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确定拟录取名单。当考生的分数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缺额的专业。当生源不足时,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调剂给我校的第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参加的第一院校志愿的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进行折算(含加分项)后进行录取,我校不再另行安排测试。
第十七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第十八条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条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29912。
第二十一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二条考生所在高中(或单位)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证明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及查询: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5126932、86929796
学校主页:http://www.***.cn
招生主页:http://zs.***.cn
官方QQ群:(2019浙江经贸扩招招生咨询)
电子邮箱:jmzs@***
微信订阅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zjjmzs)
2019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报名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