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折算分取学业水平测试六门科目换算分值之和,满分为30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自选科目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各科满分60分;自选科目各科满分40分,自选科目由学校从技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成绩优的三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为自选科目1、自选科目2、自选科目3。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核对折算成绩。换算如下表所示:
等第科目A CDE语文/数学/外语自选科目各科
学考各科成绩、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理论知识成绩均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外省转入浙江省的考生,我校仅认可其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考成绩。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由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科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