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总分(满分110分)=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除以6所得之商)+综合素质成绩{文化课考试总分(满分200分除以4所得之商)+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素质特长考察记分满分10分)}
二. 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各科类根据第二十一条的规则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名单。(如果考生学考科目或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中的任何一门为零分,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结合我院专业学习实际,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可参考以下科目的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单科考察优先顺序为: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数学、语文,经单科排序后如果分数仍相同,参考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与数学考试成绩之和,如果结果仍然相同我院将优先录取具有较强职业素养及较高技能水平的优秀考生,具体评价标准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根据录取规则,符合条件的考生终将被一个专业拟录取或备录取。
2019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