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一、考试时间:11月3日13:30-16:00。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测试对象: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于我院第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我院承认第一志愿测试院校的成绩。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笔试,《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各专业的录取人数确定方法
注:1.“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指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
2.终计算数量的小数位四舍五入。
第十四条 考生录取
一、考生录取总分=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
二、在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根据第十三条的规则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五条 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jdzsw.***)公示。
第十六条 体检
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及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学院所有专业的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学院规定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开学后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九条对扩招学生采取灵活多元的培养模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学院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退役士兵高职扩招考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高职扩招考生实际,弹性学制,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十条 “奖贷助补免”按照国家、省、市、学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普通高考生源学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安排住宿。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一、报名:10月8日-10月31日
二、缴费时间:11月3日9:00-11:00
三、现场确认:11月3日9:00-11:00
四、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11月3日13:30-16:00
五、录取名单公示:考试后一周内在招生网公示
注:招生进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网的相关公告
第二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令,考生应诚信参考,不得弄虚作假。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五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咨询电话:0571-87773018 86888207
第二十七条监督电话:0571-87773090 87772602
第二十八条招生网址:http://jdzsw.***
第二十九条招生微信:机电招生
第三十条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第二阶段综合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