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27日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于2018年11月27日前(以邮戳为准)将装订成册的申请材料以EMS快件邮寄或直接递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送达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学院考核,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建筑工程学院建工楼A509,丁老师(收),电话:0571-85290060,邮编:310023。
申请材料包括(请用A4纸规格按照以下顺序打印装订)
(1)《浙江工业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报考浙江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浙江工业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见附件2);
(4)有至少三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书面推荐信,其中一位专家为申请人硕士学位指导教师,其他专家应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见附件3),推荐信需推荐人亲笔书写,密封后在密封处亲笔签名;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面);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附件9)),境外获得学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7)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教务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11)个人简历(带照片);
(12)申请人的个人陈述(包含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与设想,字数不少于3000字)考生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见附件4)。
(13)《建筑工程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稿发送到:dqq@***.cn)
(14)《非定向报考博士研究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7)
3、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开展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工作。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逐一核对和评估。审核小组确定入围候选名单,学院将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2018年12月1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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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建筑) | 扬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 | 扬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 | 扬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建筑工程 | 济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技工学校 | 3年 | -- |
建筑工程 | 烟台天虹技校商业职业中专 | 3年 | -- |
建筑工程 | 江苏华瑞技工学校 | 3+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