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要加强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须指定专人在复试前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其中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所须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9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填写完整的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从我校博士报名网站打印第一页、第二页和第三页),同时需附本人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其中因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考生已在2019年1月现场确认时提供学校,复试时无须重复提供,由学校统一反馈给学院复审。
4、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政审表;
6、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盖有现所在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四份;
7、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学院对以上材料须妥善保管。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