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考生:2019年3月22日(周五),8:00开始资格审查,8:30开始复试。
调剂生:2019年3月22日(周五),10:30开始资格审查,11:00开始复试。
(1)工商管理
资格审查地点: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A317
面试地点: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A308教室
(2)管理科学与工程
资格审查地点: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B507
面试地点: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B505会议室
(3)物流工程
资格审查地点: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B507
面试地点: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B505会议室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专业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另行安排确定)。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拟调剂人数:物流工程专业暂时不接受调剂生。
专业拟调剂人数工商管理17管理科学与工程4
2、调剂申请条件:
(1)工商管理专业
①参加调剂的考生成绩必须到达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
②原则上,工商管理只接受报考专业代码首位12的考生。
③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①参加调剂的考生成绩必须到达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
②原则上,管理科学与工程只接受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1201的考生。
③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3.调剂复试差额
调剂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拟调剂指标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4、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第一志愿为外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第一批调剂信息的接收时间为3月20日20点至3月21日14点,即对于3月21日14点以后登录中国研招网填写调剂志愿的信息将不再接收。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通过后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志愿报考全日制考生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在复试前须签订《知情同意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校医院统一进行或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5290263
邮箱:cf@***.cn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管理学院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政管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招生名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