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
A)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B)结合考生法考、课外科技立项、论文发表或著作、其他荣誉奖项等情况并参考初试成绩综合考量,
C)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2)拟调剂人数:法学院法学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2名,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拟接收调剂考生7名,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拟接收调剂考生10名。参加复试人数以拟调剂名额的1.5倍的比例确定。
(3)调剂申请条件:
A)法学专业调剂学生为报考法学相关专业,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非报考法律硕士,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强,素质较全面。
B)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学生其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开头)毕业,报考法学相关专业或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素质较全面。
C)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学生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毕业,报考专业必须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素质较全面。
D)我院暂不接受统考非英语类的考生。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报考本校的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调剂时间:学院第一轮接收调剂信息的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上午8:00至2019年3月25日晚上20:00。若第一轮调剂复试后仍有缺额,将开通第二轮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需重新填报调剂申请,第二轮调剂复试后仍有缺额的,原则上将不再开通后续调剂,只在第二轮调剂候选库中向下检索考生,若终仍有缺额的,则视实际情况另行决定。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调剂考生可以27号左右登陆我院官网查看第一轮调剂复试名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院,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招生名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