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能(专业知识、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与文化知识(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与之和为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以及相关专业单独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则按技能、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对于获得全省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录取申请,经我院核实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3.学院根据公布的录取标准和录取办法,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公示,经公示合格后办理录取手续。
4.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录取。
5.被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需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且只能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答案来源于:2019年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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