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2、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科研潜力,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
3、申请人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工作流程
1、申请人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2、申请人网上填报志愿后,请将以下材料寄(送)至我院教育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教育处;邮编:100013;联系电话:010-64517741):
(1)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需有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个人简历;
(4)其他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承担课题材料等。
3、我院审查材料后确定复试名单,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4、复试通过考生按我院规定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我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复试、体检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确认。
6、拟录取考生将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