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2. 本方案仅适用于普通博士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请与导师联系。
3. 本院博士生招生名额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博士招生,建议申请者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招生名额并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4. 本办法由浙江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招生与培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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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 | -- |
药学 | 山东省莱阳市卫生学校 | 5--3--2 | -- |
药学 | 玉林市卫生学校 | 三年 | -- |
药学 | 深圳比格威职业培训中心 | 2.5――5年 | -- |
药学 | 大田东南职业培训学校 | 3年 | -- |
药学 | 长春市芳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 2.5年 | -- |
2019年浙江大学药学院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其它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