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9年湖北高职扩招(第一批)招生工作。
第二条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学校代码:25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郢都路27号
邮政编码:43402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层次
第八条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和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系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高职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2019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湖北高职扩招第一批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