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递交的纸质材料
1) 经本人签名的成果申报表。
2) 相应科研成果的纸质证明材料:
?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需递交期刊原件(核对后即归还)及其封面复印件、目录页复印件、论文全文复印件各1份;
(学术期刊等级请见http://hr.***.cn/cn/redir.php?catalog_id=10079)
?获奖奖项,需递交获奖证书原件(核对后即归还)及其复印件1份。
?非经济学院立项的项目证明材料。
2、需递交的电子版内容
?填写完整的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
?获奖证书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申报表中各类项目的申请书、网上公布的立项通知、中期检查表、结题表等电子版材料。
3、递交材料装订要求及递交时间、地点
请按“1、需递交的纸质材料”所列次序将纸质材料用订书机装订成一册,并于9月15下午1:00-4:30交到本科生科玉泉办公室(玉泉校区经济学院楼319室);同时,请在递交纸质材料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发到cec_hy@***.cn邮箱,电子版文件请按“专业学号姓名(科研成果)”格式命名,如:金融学张三(科研成果)。未按时递交科研加分材料者,视作放弃科研加分,科研加分作零分处理。
4、重要说明
1) 科研成果申报表中的姓名、学号、专业、手机号、邮箱须填写完整。
2) 科研成果申报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3) 申报的科研成果,有故意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4) 逾期未交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者,视作主动放弃科研成绩,科研成绩作零分处理。
5) 申请推免的同学还需在9月14号16:00前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递交申请(网址:http://jwbinfosys.***.cn)。
6) 由于今年开学迟,推免时间紧,科研成果审核、计分工作量大,请大家务必在9月14日16:30前递交科研成果申报材料,否则,科研加分作零分处理。(具体递交科研材料的时间和地点:9月13日上午8:30-12:00,13:30-17:00,9月14日上午8:30-10:00,13:30-16:30,地点为玉泉校区经济学院319室)
附件1:经济学院推荐2019年免试生科研成果评分办法附件2:经济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科研成果申报表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9月10日
2019年浙江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及递交科研加分申报材料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