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查时间:2019年2月16日-19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2.复查办法:考生下载并填写《长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于2019年2月19日下午15:00之前将准考证拍照和填写好的《申请表》发至邮箱@***或传真至0716-8060564。
3.复查条件及规定: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试卷,考生如确实感觉成绩差距较大,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统考科目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于复查范围。
4.若成绩复查有误将按《申请表》上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到考生本人,复查无误的则不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