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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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社会工作 |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 2 | -- |
社会工作 | 安庆师范学院 | 2 | -- |
社会工作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 -- | -- |
社会工作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社会工作 |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