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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递交材料

2019年浙江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递交材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8 08:52:00 解决时间:2018-11-23 16:20

满意答案

3、递交材料

①《“申请一考核”制信息登记表》(下载《“申请一考核”制信息登记表》.doc);

②一份包括学习以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③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在高等院校各阶段的学习成绩单(成绩提供单位盖章);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生);

⑤学术论文代表作(不限是否发表),参与课题的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⑦高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往届生)或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生);

⑧两份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下载专家推荐书.pdf);

⑨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没有达到第一条报名条件所规定外语水平的考生,其他需递交的材料按要求先寄送。

注:①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②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

③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以在职人员身份申请人文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中同时须有 “考生被浙江大学录取后,同意该同志辞职”的说明。

⑤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2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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