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在校期间,户籍管理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
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2、需要迁户口的新生:
(1)交《户口迁移证》原件
(2)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交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
(4)交身份证复印件
(5)将本人手机号码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3、《户口迁移证》要求:
(1)《户口迁移证》必须规范,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2)《户口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
(4)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XX校区”(新生不清楚在哪个校区的,户口迁移地址可以写“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5)舟山校区、海宁校区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6)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的户口迁移事宜,详见工程师学院网站通知。
各学院(系)收集《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交安保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统一到校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详见浙江大学安全保卫处网站通知)。
浙江大学详细地址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邮编310028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58号邮编310020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邮编310008
浙江大学舟山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邮编316021
2019年浙江大学秋季学期研究生《户口迁移证》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