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遵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复核,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定后按要求予以公示。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
(须加盖考生人数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
道德品质。六、其它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