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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和信息公示

2019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拟录取和信息公示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20:08:00 解决时间:2018-11-2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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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拟录取和信息公示

(1)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将结合考核综合成绩结果和导师接收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审批。

(3)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并严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发录取通知书。

(4)申请人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申诉不影响公示正常进行。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25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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