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需向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460分(含)以上,成绩须为2014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
(2)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需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5.5分,托福80分,成绩须为2014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
(3)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含)以上。
(4)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小语种与尚无相关外语成绩的考生,需参加学校外语水平测试且达到复试要求。
6.具有一定研究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或以上级别刊物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翻译或编译类文章除外),或有其他与此相当的研究成果或其他特别突出成绩。
7.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为定向在职培养,报考人员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规定,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2019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