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招生专业及导师组名单见附件下载。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需向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460分(含)以上,成绩须为2014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
(2)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需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5.5分,托福80分,成绩须为2014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
(3)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含)以上。
(4)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小语种与尚无相关外语成绩的考生,需参加学校外语水平测试且达到复试要求。
6.具有一定研究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或以上级别刊物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翻译或编译类文章除外),或有其他与此相当的研究成果或其他特别突出成绩。
7.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为定向在职培养,报考人员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规定,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三)网上报名
凡申请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http://grs.***.cn/yjszs)上有关通知进行报名。
(四)材料提交
申请者按规定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完成报名,另需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将以下清单所列材料的PDF文件按序命名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申请者须于2018年12月21日前(以邮戳或快递发出时间为准)向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寄送书面纸质材料。部分材料模板见附件下载。
申请材料请务必按照清单顺序编号及命名后提供,若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或未按时提交的,将不予受理报名。
(注:书面材料提交后不予退换、退回。邮寄地址见后。)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电子材料需扫描原件,纸质材料可用复印件):
1.报名信息表(须考生签字方为有效);
2.考生本人身份证;
3.个人自述;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清单,同时须提供其中代表性成果全文及收录证明(不多于3项,学术论文要求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面、全文);
7.硕士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8.往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如无初稿,则提交学位论文摘要与开题报告全文);
9.3000字以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0.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两位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仅需提供纸质版);
11.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含工龄证明和相关职称、职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