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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面试

2019年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面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5 23:08:00 解决时间:2018-11-16 15:44

满意答案

(2)面试

①申请者进行报告(要求制作PPT,每人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攻博研究计划书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②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并各自评分,计算出的平均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注:参加复试前须先通过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6. 拟录取

各专业根据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推荐录取名单,经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核。

四、其他说明

1. 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下一年度博士招生名额。

2. 未尽事宜按浙江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五、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信息登记表

附件2:专家推荐信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11月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16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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