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申请者进行报告(要求制作PPT,每人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学术研究经历、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学术论文代表作、攻博研究计划书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②考核小组成员提问并各自评分,计算出的平均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注:参加复试前须先通过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6. 拟录取
各专业根据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推荐录取名单,经学院同意后报学校审核。
四、其他说明
1. 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取消下一年度博士招生名额。
2. 未尽事宜按浙江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3.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五、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信息登记表
附件2:专家推荐信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11月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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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 玉环县坎门文技校 | 2―4年 | -- |
经济学 | 南宁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校 | 两年半 | -- |
经济学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2.5年 | -- |
经济学 | 宁波海曙飞越教育培训学校 | 2.5-5 年 | -- |
经济学 | 奔腾电脑学校 | -- | |
经济学 | 广东省水产学校 | 3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