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按照百分制,六十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学科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录取状态分“拟录取”和“候补”两种类型。
3、本次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可以不确认导师,各学科可以在明年考试上线考生录取时一同确认导师。
4、终成绩特别优秀者,满足申请直博的条件在有直博招生指标的情况下,原申请硕士者经本人同意可录取为直博生。
5、申请直博者也可以录取为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