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临时有家庭经济情况改善无需申报相关补助或需取消困难生资格的,请单独提出。
如有疑问,请联系:
陈老师:0571-87952325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资助委员会
2019年10月5日
2019年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学院在接收申请表时,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表(书面或电子材料),如表格格式不规范者,将予以退回重填修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