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拥有本规定的*终解释权

2019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拥有本规定的终解释权。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9 12:31:00 解决时间:2018-11-23 16:20

满意答案

(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拥有本规定的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571-86592771 0571-86598848

咨询邮箱:lidongxue@***.cn sunxiaohong@***.cn

报名问题咨询:yjsy‐zsb2@***.cn

附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邮箱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8年11月22日

咨询电话:0571-86592771 0571-86598848

咨询邮箱:lidongxue@***.cn sunxiaohong@***.cn

报名问题咨询:yjsy‐zsb2@***.cn

附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邮箱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8年11月22日

咨询电话:0571-86592771 0571-86598848

咨询邮箱:lidongxue@***.cn sunxiaohong@***.cn

报名问题咨询:yjsy‐zsb2@***.cn

附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邮箱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8年11月22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23 16:20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