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提交如下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要求10000字左右;
3.两封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点击下载)(密封签字,无需提交电子版);
4.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扫描后提交电子版,原件复试时提交);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复试时提交);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在读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格式要求:
1.纸质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以上给定顺序排列。
2.电子材料要求扫描成PDF格式,按给定顺序编码存于文件夹,并压缩为一个附件发送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李冬雪老师邮箱。电子材料文件夹名称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均为“姓名+报考导师+硕士毕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