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复试和体检后,我院将向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发放拟接收函,拟录取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对已发拟接收函但终未能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到我院(校)的,拟接收函自动失效。
2、对已发拟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后一学年的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7)因学生本人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及确认者。
3、终推荐免试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4、2019年4月我院招办向拟接收推免生寄发《调档函》。
联系人:郑老师
座机:010-82178966,010-82178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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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邓庄南路9号,遥感楼1003A,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研招办
附件1-光电研究院2019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光电研究院2019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3-中国科学院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报考研究生政审表
附件5-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
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研招办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