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2000元/年?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员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0%,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直接享受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A.凡被我校接受的推荐免试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B.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C.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5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D.一本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5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新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
八、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畅通申诉举报渠道,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应公开的复试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完善申诉复议机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2019年长江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