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湖北高职扩招(第一批)招生工作。
第二条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245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85号
邮政编码:434020
第六条 学校性质:民办
学校类型:独立学院
第七条 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和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分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2019年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湖北省高职扩招第一批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