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入学后,学院进行全面复查。凡与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以上所列内容如与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规定为准。
(三)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
咨询电话:0571-88018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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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邮 编:3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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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19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美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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