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具有较高水平外语能力。拥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460或托福TOEFL网考≥80分或雅思IELTS考试≥5.5成绩(2014年9月1日以后的成绩有效);或者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如未能达到上述条件,考生须参加浙江大学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初试要求(注:选考小语种的考生,以及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须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初试要求)。
7.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应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要求考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作者)至少发表(含录用)1篇SCI论文。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等专项计划的人员,必须满足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
9.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以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10.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就需向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申请人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录取资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