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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畅通申诉举报渠道,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2019年长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畅通申诉举报渠道,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18:01:00 解决时间:2019-05-18 08:15

满意答案

十、全面落实信息公开,畅通申诉举报渠道,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各学院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应公开的复试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完善申诉复议机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复试前对相关复试录取信息全程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2.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确定本学院分专业计划。

3.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的考生编号、姓名、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4.考生复试结果。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必须尽快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含未录取考生)的复试结果。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编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复试是否通过等信息。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若有变动,需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再次进行公示,复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5.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各单位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各学院要公布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受理举报或投诉。保证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畅通。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5-18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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