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名单,达到学校规定初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的所有考生。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
3.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各学院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复试安排、复试内容、组织形式及核算办法等,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示。
5.复试必须全过程录像。
6.各学院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录取计划、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考核综合成绩折算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2019年长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