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使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指导和过程监管。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巡视督察小组负责对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巡视督察。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各专业分解计划,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保证复试质量。
3.各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全面工作。
2019年长江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