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浙江省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原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凡复试中任一环节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由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答案来源于:2019年浙江传媒学院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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