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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书面评审

2019年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书面评审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8 01:58:00 解决时间:2019-02-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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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书面评审

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于3月23日-4月7日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书面评审实施细则》,主要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获得的荣誉与奖励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等方面确定书面评审成绩。根据书面评审成绩择优确定进入综合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同分带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2-1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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