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比就学地助学贷款方便、快捷,贷款额度相对较高。就学地助学贷款由新生入学后在学校办理,目前浙江省的就学地助学贷款高额度为12000元。有意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的新生,需出具由县级及以上民政局盖章的《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准备好借款人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入学后统一办理。
问题五:不同类别的奖助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吗?
答: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问题六:可以用各类奖助学金直接抵消全部或部分学费吗?
答:不能。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必须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则须按月发放到学生手中。上述奖助学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因此,不能用各类奖助学金抵消学费。
问题七:拖欠学杂费的同学能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吗?
答:不能。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按时缴纳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也未办理学费缓缴申请的同学不予办理注册手续。未按时注册的研究生其学籍状态不能被视为在校生,故不能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备注:本简介内容及相关文件可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研工网http://ygw.***.cn查阅;《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费缓缴申请表》、《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借款人父母户口本”复印件格式等各类材料可至该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新生大学生医保办理须知
各位新生:
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文件《关于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杭医管{2019}11号)的通知要求,学校为在校大学生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
国家助学贷款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比就学地助学贷款方便、快捷,贷款额度相对较高。就学地助学贷款由新生入学后在学校办理,目前浙江省的就学地助学贷款高额度为12000元。有意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的新生,需出具由县级及以上民政局盖章的《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准备好借款人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入学后统一办理。
问题五:不同类别的奖助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吗?
答: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问题六:可以用各类奖助学金直接抵消全部或部分学费吗?
答:不能。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必须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则须按月发放到学生手中。上述奖助学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因此,不能用各类奖助学金抵消学费。
问题七:拖欠学杂费的同学能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吗?
答:不能。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按时缴纳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也未办理学费缓缴申请的同学不予办理注册手续。未按时注册的研究生其学籍状态不能被视为在校生,故不能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备注:本简介内容及相关文件可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研工网http://ygw.***.cn查阅;《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费缓缴申请表》、《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借款人父母户口本”复印件格式等各类材料可至该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新生大学生医保办理须知
各位新生:
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文件《关于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杭医管{2019}11号)的通知要求,学校为在校大学生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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