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和政审、体检等考核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本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拟录取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3)学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任何异议,将及时查明情况并公布结果。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校批准,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5)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录取与入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