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名单统一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
2.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
3.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校验和报考条件核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期间,学院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4.复试考生须如实向我校提供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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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金融学 | 青岛国创科技培训学校 | 3年 | -- |
金融学 | 南安财经技术学校 | -- | -- |
金融学 | 江苏省溧阳市职业教育中心 | 2.5年 | -- |
金融学 | 科讯人才培训学校 | 2.5年-- | -- |
金融学 | 北京市城建职业技术学校_北京城建集团培训中心 | 2.5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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