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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7 06:43:00 解决时间:2019-05-1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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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初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名单统一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上。

2.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

3.考生在复试前必须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校验和报考条件核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期间,学院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4.复试考生须如实向我校提供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原则,在采用多样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和综合能力的考查,并加强诚信评判。

2.坚持公平公正、客观评价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三)资格审查内容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科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研究生学生证原件);

3.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n/xlcx/bgcx.jsp)、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须提供《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详见附件2),

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硕士考生的《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5.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和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专家推荐信两份(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7.二等甲级以上医院的三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8.同等学力者须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已获得高级职称。同等学力者提供上述条件中的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考生若有已发表的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请同上述材料一起提交。

(四)复试内容及方式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和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1.专业面试内容与方法(20分钟)

(1)介绍工作、学术经历和学术背景(5分钟以内)。

(2)教师提问与讨论。

2.英语听说测试内容与方法(5分钟)

用英语做自我介绍,复试小组老师根据考生自我介绍提问,考生作答。

(五)成绩计算

1.复试由专业面试和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组成。在复试总成绩中,专业面试成绩占9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10%。

2.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总分/3*4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60%计算。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具体安排

2019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5月21日。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日程安排表》。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5-14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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