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与申诉电话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