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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织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 工作组织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6 15:07:00 解决时间:2019-05-1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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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学院分管博士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博士研究生导师代表及相关管理人员。

2.学院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学院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

3.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组成,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5-1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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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与申诉电话
七、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与申诉电话(一)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电子信箱:yjs@.cn。电话:0571-86754635、87557116。(二)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复试与录取工作查询电话:0571-87557441。复试与录取工作申诉电话:0571-86735808。(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职责
三、工作职责学院以本工作细则规定开展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1.复试考生资格审核;2.组织本学院的复试面试工作;3.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4.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5.发放录取通知书。(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五、录取工作1.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2.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3.(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原则
一、工作原则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深入落实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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