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院
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管理与协调,制定全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组织招生学院开展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指导招生学院开展复试工作;
4.审核复试考生名单;
5.审核并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
6.制作录取通知书。
(二)招生学院
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2.组织本学院的复试面试工作;
3.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4.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