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中心)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学院(中心)硕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工作。学院(中心)党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发挥好学院(中心)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的作用,成立督导小组,全面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连华
副组长:邓 川
成 员:厉国威 郭化林 赵 敏 杨忠智 于永生
督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红英
成员:张 虹 王 韵 余景选 傅 颀
2.学院(中心)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笔试与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办法细则复试成绩计算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