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可报读学区学校。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其学区学校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因疾病等特殊情况,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4.严格资料审核。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珠教〔2016〕1号)和已制定的积分入学办法,做好资料核查、积分计算工作,公示符合资格名单,公布学位安排结果。按照《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核准政策性照顾生,及时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基〔2014〕74号)要求,依法履行兼职责任单位职责。
5.开展阳光招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学生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工作,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公示政策性照顾生、积分入学名单,廉洁自律,杜绝不正之风。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6.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民办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核准其招生计划。不得自行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设置学前班。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的备案工作,及时公布招生方案。
7.加强信息化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确保系统数据对接一致性的基础上,自主开发使用招生服务信息平台的区,要根据信息系统对接接口,每天定时同步更新相关数据。
答案来源于: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做好入学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