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入学报名。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8日—31日,可登录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进行“一站式”网上报名,具体按各区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可报读学区学校。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其学区学校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为其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因疾病等特殊情况,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4.严格资料审核。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珠教〔2016〕1号)和已制定的积分入学办法,做好资料核查、积分计算工作,公示符合资格名单,公布学位安排结果。按照《珠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政策性照顾生类别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核准政策性照顾生,及时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教基〔2014〕74号)要求,依法履行兼职责任单位职责。
5.开展阳光招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制定本区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做好学生阳光分班、均衡编班工作,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要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咨询、监督电话,公示政策性照顾生、积分入学名单,廉洁自律,杜绝不正之风。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6.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按民办学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核准其招生计划。不得自行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得设置学前班。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的备案工作,及时公布招生方案。
7.加强信息化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义务教育招生服务信息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在确保系统数据对接一致性的基础上,自主开发使用招生服务信息平台的区,要根据信息系统对接接口,每天定时同步更新相关数据。
答案来源于: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学校简介珠海市卫生学校成立于1985年,是一所隶属于珠海市卫生健康局的全日制公办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学校,中华护理学会珠海培训基地,广东省化学技能、生物技能考试珠海考点,校园坐落于珠海拱北风景秀丽的炮台山下,由南北两个校区组成,总占地面积41880.3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46384.75平方米,人性化设计的校园环境优美清静怡人。学校拥有一支教学及
根据教育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经市教育局批准同意,我校将于2022年9月开办幼小衔接班,为适龄的特殊幼儿提供教育及康复训练服务。为做好幼小衔接班招生工作,特制订此方案。一、招生对象具有我市户籍的智力障碍、脑瘫及孤独症谱系障碍幼儿。二、招生年龄满5周岁未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三、招生人数20名符合条件的幼儿。四、招生条件具
一、学校简介珠海市工贸技工学校是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技工学校,2019年被评为广东省一类技工学校,获得广东省当代优秀民办学校称号,2020年晋升为广东省重点技工学校,荣获广东民办教育四十周年突出贡献机构奖。学校位于珠海市香洲区中心----南屏科技工业园,校园占地积70.8亩(约472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为71457平方米,设施设备齐全,学校目前设有12个中技专业和8个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22〕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我校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一、招生要求(一)统一实行网上招生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8日-31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均简称为父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珠海市教育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一站式”网上报名。(二)统一材料审核工作市教育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生
2022年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报名和统一考试将与广东省2022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和统一考试同期进行。按规定,2019年被试点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学生将于2022年进入转段考核阶段,经考核合格、且达到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将转入对口试点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为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下称转段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及考核标准(一)招生对
珠海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珠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珠教〔2020〕4号)、《广东省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粤招办〔2022〕4号),为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
2019年珠海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发布招生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