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①专业课认可并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
②非平行志愿省份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③平行志愿省份
投档比例为1:1,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投档比例为1:1,在投档考生中,按照各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2)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课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 +高考文化课成绩×40?
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350分,表演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 +高考文化课成绩×40?
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350分,表演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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