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各招生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结果,并对复试资格认定、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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